一、授權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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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同意主辦單位(名日文化及其合作品牌/人員)得於活動期間進行拍照、攝影或錄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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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了解並同意,該等影像及聲音資料得被編輯、剪輯,製作為:
- 活動宣傳照片、影音精華或回顧紀錄;
- 用於網站、社群媒體(如 Facebook、Instagram、YouTube、Podcast 等);
- 製作廣告素材、簡報、電子報、活動預告或相關推廣內容;
- 商業性或非商業性推廣,無須另行通知或給付報酬。
二、授權範圍與期間
- 本授權為 非專屬、全球性、永久、可轉授權且無償 的授權。
- 主辦單位可基於推廣、教育、行銷等正當用途,重製、改作、公開傳輸、公開發表該影像及聲音內容。
三、肖像權及隱私尊重
- 若參與者不願出現在活動影像中,可於報名後 主動通知工作人員,主辦單位將盡力協助安排適當座位或避開拍攝。
- 未經同意,主辦單位不會將參與者之姓名或個資用於影像內容或另行揭露。
四、智慧財產權補充條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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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《中華民國著作權法》及相關法律規定:
- 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人員為影像拍攝及後製編輯之創作主體,對於拍攝成果擁有完整著作權
(依據《著作權法》第11條、第12條)。 - 任何未經授權擅自重製、散布、公開傳輸、改作活動素材之行為,將依《著作權法》第91條、第92條追究法律責任。
- 參與者若自行拍攝活動內容並上傳或散布,亦須尊重現場他人肖像與活動主持者著作權,避免違法。
- 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人員為影像拍攝及後製編輯之創作主體,對於拍攝成果擁有完整著作權